任何企業或個人投資者在香港前,都必須瞭解香港在註冊方面的一些法律條文.
公司註冊
任何人在香港註冊有限公司或成立外資分公司,都受《公司條例》監管.
貿易登記
1、在香港註冊經營一家新公司,開業即日起的一個月之內,公司必須向稅務局轄下的貿易登記署登記.
2、如果投資者並非是香港本地居民,必須委託一名香港居民作爲代辦代理人來負責貿易登記事宜.登記時須提交一份由東主及代辦代理人共同簽署的委託書.委託書的內容,亦應列明代辦代理人的個人資料.登記成功後隨時接受有關當局職員的查覈.
3、當公司的登記資料有任何改動時,須於數據更改後的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商 業登記署,並將原本的貿易登記證交回以供修訂.
4、貿易登記證簽發後,並不表示該業務已完全符合其它有關法例的劃定,企業或許需要申請經營某些行業的牌照,或本身須具有認可的專業資格.
僱員賠償
1、公司僱員在工作期間,因意外導致受傷或患上職業性疾病,僱主須負上法律責任,賠償予該名員工.
2、以合約形式禮聘的員工或學徒亦可受到保障.所有受聘於香港本地僱主的員工,若在香港境外工作時受傷,亦可得到保障.
強制性公積金
1、企業必須爲符合年齡條件,受僱滿60日或以上的僱員加入註冊強積金計劃.
2、企業向僱員發出每月供款紀錄,列明僱員的有關入息和供款額.
3、強積金供款是可以扣減利得稅的,但扣減額不得超過僱員總薪酬的15%.
核數
1、凡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或在香港股票交易所掛牌的外資公司,每年均須提交法定的講演,內容包括經稽覈的本年度財務報表,例如資產負債表、損益賬及活動資金講演;所有報表上,均須列明承傳自對上一年的餘額.經稽覈的財務報表,必需由註冊的認可會計師簽署,方爲有效.
2、上市公司必需將其講演,存盤於公司註冊處.
稅務責任及條例
1、凡於香港經營任何貿易或商業業務的個別人士、企業、合夥經營、託管人,必需就其在香港獲取的利潤繳納稅款.
2、所有開支用度,均獲準從課稅額中扣除,但以下各項除外:家庭或私家開支、資本性開支、爲賺取應課稅利潤而付出的各項開支用度、廠房/機器之折舊及有關的資本性補助、承傳自對上一個課稅年度之虧損.
3、所有業務經營者,必需每年向稅務局提交一份利得稅報稅表.
4、企業必需保留充足的紀錄,以便應課稅利潤易於覈實;而該等紀錄,須自交易日起留存起碼7年.
商業關稅
1、香港不設任何關稅,只有菸草、酒類、甲醇及碳氫油類須徵收消費稅.任何人士入口/出口任何貨品,均須於貨品入口/出口後14天內辦理報關手續.
2、只有當香港政府須履行國際公約的責任,或須符合入口國家之劃定,以及爲保障公家健康、安全或基於保安的理由下,纔會要求有關人士申請進出口許可證、產地證實書.
與註冊內地公司有許多不同,企業或個人投資者只有先瞭解清楚其註冊公司相關的問題,才能更好的發展公司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