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爲投資個人所得,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
2.合夥企業是指依照《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也不具有法人資格.
3.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如想註冊公司請點擊
中國企業所得稅僅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徵收、所謂法人資格,是指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是公司.因此,只有公司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都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