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股東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和義務,有很多權利,但沒有什麼風險.
成員的權利是相當廣泛的,一般來說,公司成員享有三個方面的權利:
1、受益權.
指股份持有人可分取股息紅利等.
2、監督權.
指爲了保證其投資能夠被善意地用於公司經營及投資者取得預期利益,公司成員可查閱公司的有關帳目、會議記錄及其它檔等.
3、決策權.
表現在對公司的重大事項做出決定,但一般不包括對公司具體經營方面的決策.成員的投票權、表決權、委任代表人出席會議並表決的權利都是決策權
的具體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