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的職責,是爲有限責任及無限責任的本地公司辦理註冊成立手續和辦理註冊非香港公司;爲本處負責實施的各項條例(以《公司條例》爲主)所規定提交的文件辦理登記;提供服務和設施,讓公衆查閱並取得本處的法定登記冊所載資料、在本處註冊和登記的公司最新資料和已登記文件的影像紀錄;撤銷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私人公司的註冊;以及確保公司及其高級人員遵從有關條例,並履行責任.(網址:)
香港公司註冊處職能
一、提供設施,讓公司、有限責任合夥公司、信託公司的發起人及註冊受託人,可順利爲其公司或法團辦理註冊成立手續,並登記公司按照各有關條例規定所遞交的文件.
二、提供設施,讓公衆人士查閱本處所保存的資料.
三、確保公司及其人員遵照有關條例,並履行責任.
四、就與公司法及相關法例有關的政策及立法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
五、快捷及有效地達至上述各項目標,並在客戶可接受的收費水平及時間範圍提供服務.
香港公司註冊處使命
爲客戶提供高效率、具成本效益和優良的服務與設施,以辦理成立公司及登記和查閱公司文件.
引進現代科技,不斷檢討和提升本處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和設施,並致力執行法定規例.
採用適當的人力資源管理策略,激勵員工,達成本處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