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股東董事使用BVI離岸公司都是出於合法目的的,但是對於BVI能否避稅,BVI羣島總理兼財政部長Smith並不認同,"我們也在爲維護BVI的聲譽做出努力,在前方監管公司架構等,並繼續與其他金融中心和包括國際金融反洗錢特別工作小組在內的監管機構合作.按照法律,所有註冊中介都有責任對客戶提供的註冊資料進行收集,並做盡職調查."
由於最近各大國對於國內資本外流現象格外重視,在各國的壓力下,BVI與各國都有簽訂一系列稅收信息交換協議,就如中國,中國在09年底與BVI簽訂了稅收信息交換協議,旨在徹底打擊國內貪腐資金外流現象,中國政府可以通過BVI政府來查詢某些企業的股東信息,所以BVI公司將不再徹底保障公司股東董事信息.
其實很多客戶現則BVI公司都不是出於稅收原因,因爲很多客戶之後,任然會被要求根據居住地的稅務條例來交稅,BVI是一個稅收中性的離岸法區,如果想出於避稅的原因,註冊香港公司將是一個更好的選擇,因爲香港與內地有着雙邊稅收協議.



